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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冬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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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冬天

講地理的老師說紐約是溫帶大陸性氣候,說這裏氣候宜人,他怎麽騙人呢?

這裏明明這麽冷。

凍得她快要死掉了。

遠處水晶球傾瀉出來的彩色的願望紙隨著風緩緩地飄了過來,周圍響起歡呼聲,他們伸手去接那些漂亮的紙片。

徐清旖忽然想起來那一年在拉薩,那些飛揚的五色風馬紙也是這樣動人心魄。

在徐清旖看不見的地方,劉語瀟踮著腳想要吻沈翌,這也是她二十一年來最拿不準的一件事。

沈翌一開始沒有料想到她的動作,在最後距離只有一點的時候回過神,側開臉避開了這個吻。

如果說從前只是猜測,那麽到如今沈翌完全可以確定了。

劉語瀟似乎沒什麽意外,笑了笑說:“不好意思啊。”

人的一生碰見真正喜歡的人的幾率有多少,能夠和那個人一起度過下半生的幾率又有多少?

沈翌緊緊擰著眉,這麽多年他第一次崩壞了臉上的表情,張了張嘴又不知道到底該說什麽。

“別這樣嘛。”劉語瀟笑得很難看,不敢看他。

“沒有下一次了。”沈翌的語氣硬邦邦的。

沈翌依舊是沈翌,那麽好的脾氣,那麽好的關系,全被她毀了。

徐清旖連夜從紐約逃離,謝天謝地跨年的喜悅讓寄存行李的超市延長了營業時間。在機場時她買不到票,於是轉移目的地選擇了香港。

她在香港訂了一間酒店,此時她已經近乎兩天不眠不休。報覆性地躲在這裏沒日沒夜地睡了整整一整天,然後才拖著一個幾乎沒有打開過的行李箱,以及一具極其萎靡和疲憊的身體趕回了黎江。

沈翌已經好幾天聯系不上徐清旖了。

時代廣場劉語瀟向他告白以後,他恍惚間好像看見了徐清旖的背影,然後才覺得自己大概是震撼過頭,出現了幻覺。

他從來只將語瀟當作是妹妹,每一次孟晨和諾米和他開玩笑的時候,他都會適時地否認,並且告訴他們:“不要這樣講話。”

劉語瀟趁著他楞神的間隙,準備親吻他的臉頰,在周圍的人中看起來好像是很正常的一件事,但是對於沈翌來說卻實在是無法接受。他很直白地表示過自己有喜歡的人,所以更認為她這樣的行為不合情理。

被拒絕以後,劉語瀟紅著眼睛問他為什麽,“為什麽就不肯試著喜歡我呢?”

“因為我有喜歡的人。”他從來只是這樣說。

劉語瀟想起來徐清旖曾經和她說過的沈翌喜歡的那個女生,她一直將這件事記得很清楚,甚至扔掉自己的短裙,開始模仿著穿上長裙。她喜歡大波浪,又害怕沈翌不喜歡那種張揚,於是只把頭發燙成微卷,她一直以為這樣或許就可以有什麽不同。

可是沈翌還是推開了她。

和去紐約的時候歡的氣氛不同,回程的時候,孟晨都能感受到兩人之間僵硬的氛圍。

沈翌不知道怎麽去安慰別人,但他心裏始終有一顆細小的刺,輕輕磕在他的心上。那個從科漢像旁邊離開的背影,看起來和徐清旖是那樣相像。

趕飛機前他在機場給她的辦公室打了很多通電話都沒人接,沈翌想或許她們還是有假期的,國內正是元旦,可能她正和朋友在外地玩。

回到舊金山沒多久,緊張的新機型開發工作又讓他將這件事拋在腦後。等到一個周期正式結束,才想起來距離新年已經過去了半個多月。

“最近的事情太多,所以也沒有給你回電話。”徐清旖故作輕松,她常常會在午夜夢回想起來那個畫面,然後被錐心的疼痛壓得幾乎喘不過來氣。

“我也是。”沈翌又想起來時代廣場的那個背影,“你知道嗎?跨年那天我在科漢像旁邊看見一個很像你的背影,我甚至以為你來了紐約。”

徐清旖的眼睛酸疼,她微微擡頭用紙輕壓即將溢出來的眼淚,“是嗎?不過我怎麽可能去紐約呢?你出現幻覺了。”

沈翌沒有說話,隔了一會兒才說:“對啊,你怎麽會去紐約呢?”

“跨年夜過得怎麽樣?”徐清旖問他。

“挺好的。”沈翌想起來給她拍的照片,“你想要的照片我幫你拍到了,等我什麽時候回國帶給你。”

徐清旖想拒絕,當時只是隨口一說,更何況現在她一想起紐約,那一幕就會不斷在她腦海中閃回,像是淩遲。

“好,謝謝你了。”最後她這樣說。

五月,劉語瀟順利從學校畢業,那天沈翌去她的學校為她拍照片。

舊金山最近的天氣非常好,劉語瀟不願意再在這座城市停留,她訂了第二天的機票返回中國。

“最開始我選擇來這裏就是因為你,再留下來也沒有意義了。”她在人聲喧鬧的候機廳裏這樣對沈翌說:“哎,我還是會等你。”

他穿著一件黑色的純色T恤,頭發被剪得更短了一些,看起來是那樣的英俊。

“不過如果有人問起來,你要說我不喜歡你。”劉語瀟輕輕踢了踢腳邊要帶上飛機的登機箱,“因為我才不想讓別人知道是你拒絕了我,會很沒有面子。”

“好,不過你沒必要等我。”沈翌把手揣在褲子的口袋裏,酷得要命。

“這就是我自己的事了,但是如果有一天你不喜歡那個人了,或者說你家裏催得急,需要一個結婚對象……”說到後來,她的聲音越來越顫抖。

其實他們對於劉語瀟的印象完全沒有錯誤,她的確就是一個被寵著的小公主,從小到大不會有令她操心的事情。但是愛一個人讓她變得自卑,她把自己的姿態放得很低,像是一朵賭氣的花,睜著大大的眼睛,努力忍著其中的眼淚不要掉下來。

“語瀟,我不值得你這樣的喜歡,你未來還會遇見很多的人。”

“我可以抱一抱你嗎?”在偌大的機場,她沒有理會沈翌說的話,直接伸出雙手緊緊摟住沈翌。

十八歲的劉語瀟推開那間老相機店的小門,沈翌正坐在前臺記工作筆記,那時候他還很年輕,臉上還能看見稚氣,笑著對她說:“我叫沈翌。”

二十歲那年,舊金山的八月還在實行夏令時,她從中國跨越一萬五千英裏和十三小時的時差,千裏迢迢來到這裏。《詩經》裏說:“之子於歸,宜室宜家。”那天下午舊金山西海岸的晚霞非常漂亮,沈翌的襯衫袖口被輕輕挽起,他站在路燈下,喊她的名字。

二十一歲,她和沈翌、孟晨三個人在TGI Friday’s,那個同樣來自中國的朋友開著玩笑問他們是不是在談戀愛。她沒有否認,卻聽見沈翌說:“沒有”。

二十二歲,她將原本買好的要去維也納旅行的東西全部扔掉,跟著沈翌一起去紐約跨年。然後在人潮擁擠的時代廣場,在無數飄揚的彩色願望紙下,在所有人的歡呼聲中,鼓足勇氣親吻了他。

同樣是二十二歲的五月,同樣是在舊金山的這個機場,現在他卻是在送自己離開。

她在他的胸膛處哭得厲害,直到沈翌握住她的肩膀輕輕將她推開,她聽見這個曾經她認為最溫柔的男孩,對她說著世界上最狠心的話,他說:“抱歉。”

原來他們已經走過了整整五年的時光。

原來到這裏,就真正結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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